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38名)
2016-12-06 16:16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清远人事考试网发布考试资讯: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38名),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的相关内容,请关注清远人事考试网!
广东人事考试提供以下事业单位招聘信息:"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38名)"
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38名)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法律赋予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批准决定逮捕权、公诉权、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权、刑事审判监督权、对刑事判决裁定执行和监管改造机关活动是否合法的监督权、民事审判监督权、行政诉讼监督权等。根据检察工作需要,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工作职责及报考条件
(一)招聘职位:合同制检察官助理(非公务员编制、非事业编制)。
招聘人数:26名。
工作职责:在检察官指导下接待律师及案件相关人员;协助检察官实施现场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物证、书证;协助检察官收集、调取、核对证据;协助草拟案件审查报告以及相关法律文书;协助检察官出席法庭等。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犯罪记录。
2、报考人员须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包括法学A0301、B030101)毕业,并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毕业生(含法律硕士)。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已考取研究生的报考者,需提供已放弃就读研究生的书面证明材料。同等条件下有C1以上驾驶执照者优先。
3、本科毕业生报考者报考年龄为18至28周岁(即1987年12月7日至1998年12月6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报考年龄放宽至30周岁(即1985年12月7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者报考年龄放宽至35周岁(即1980年12月7日后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