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人)
2016-12-20 16:05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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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前进街道办事处2016年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人)
为进一步加强街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实人才队伍,经研究决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及择优录用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4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无政策外生育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有国民教育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时间计算到2016年12月30日)以下,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三)工作踏实认真,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团队合作、表达分析和写作能力,有良好的服务意识,熟悉机关公文办理,能熟练使用电脑及办公软件,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文秘相关专业及有经验者同等条件下优先;
(四)一年以上工作经历。
二、招聘岗位
街道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三、工作待遇
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间工资按核定工资待遇的80%执行,试用期满获留用时按劳动合同法签订用工合同,按规定购买养老、工伤、医疗、失业、生育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和享受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国家规定的休假待遇,薪酬待遇参照《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和街道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