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州市天河区天园街招聘10名工作人员的公告
2017-02-24 10:50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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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街日常服务管理工作,现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及择优录用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2名、交通协管员1名、执法队辅助队员10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拥护社会主义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行为,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各职务具体要求如下:
1、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
(1)中共正式党员,党性强,作风正,热爱基层党建工作,具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群团工作或社区工作经验;
(2)政治觉悟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心为社区党员和居民服务;
(3)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能力,善于做群众工作,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和开拓进取精神,能独立完成任务;
(4)全日制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具有较好的文字与口头表达能力,熟悉word、excel等office软件操作,能熟练使用电脑、智能手机,运用移动互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开展工作;
(5)具有广州市户口或目前符合广州市入户条件,身体健康,年龄在20-45周岁。
2、交通协管员: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20-45周岁,中共党员和退伍士兵优先。
3、执法队辅助队员: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年龄在20-40周岁,中共党员和退伍士兵优先。
(三)自愿从事街道管理服务工作,乐于奉献,爱岗敬业,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团队合作及任务执行能力。
(四)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政策外计划生育或其他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
二、用工性质及福利待遇
1、用工性质为合同制聘用人员;
2、试用期一个月。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试用期工资参考《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天河区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工资待遇的方案>的通知》穗天组通字[2014]40号文确定的标准;交通协管员、执法队辅助队员试用期工资2300元/月;
3、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与街道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社会劳动保险和休假待遇;
4、试用期满转正后,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工资参考《关于印发<关于调整天河区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工资待遇的方案>的通知》穗天组通字[2014]40号文的薪酬标准执行;交通协管员工资参考《关于调整天河区财政拨付人员经费的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的通知》穗天人社【2016】221号文的薪酬标准执行;执法队辅助队员工资按天园街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三、招聘程序
1、报名: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到现场报名。报名者请如实填写《天园街招聘编外人员应聘报名表》(见附件),并附上个人简历、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及学历鉴定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计划生育证明(含未婚人员),个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报名时间:公告发出之日至3月3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
报名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棠石路锦明83号二楼(天河区中医医院对面)党政办。报名时须提交的有关证件原件经审核后退还。
2、笔试:经审查符合聘用条件者,将统一组织进行笔试。笔试内容包括政治、法律、公文写作等公共基础知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目和材料,采取闭卷考试形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30%。
3、体检: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统一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