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惠州市龙门县公安局招录57名协管员公告
2017-02-24 10:50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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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公安协管员队伍建设,确保全县政治和社会治安稳定,推进“平安龙门”创建,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结合实际工作需要,龙门县公安局决定招录57名公安“反恐”协管员。为了做到“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范围和对象
户籍不限,男性。
二、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责任心强、热爱并自愿从事公安协警工作;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重度平跖足,无其他不适宜从事协管员工作的疾病;单侧裸眼视力4.8或矫正视力5.0以上,身高1.68米以上。
5、年龄为18周岁及以上、25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3月1日后至1999年3月1日前出生)。
6、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
7、无违法犯罪记录,无因违反纪律、规定被公安机关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8、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9、退伍军人优先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