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公务员考试:2017年英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选调公务员3名公告(2)
2017-08-04 11:25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市公务员考试网
五、选调程序
(一)资格审查
在报名阶段对报考者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符合条件的,通知考生前来笔试和面试。笔试当天进行资格复查,参加笔试的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含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查后退回)以及《公务员录用审批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录用审批表》和《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到英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人事股接受资格复查。主要信息经审核发现不实的,将取消其笔试资格。
(二)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文字和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面试在同一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字综合能力。笔试成绩采取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2.面试。在笔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按50%计入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由本办统一组织到英德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考生可在得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并在指定医院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合格的,方可进入考察环节。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被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需在组织考察前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选调证明,如不能出具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选调人选后,在英德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yingde.gov.cn)、英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ydrshj.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六)递补
如出现体检、考察不合格的,放弃体检、考察、选调资格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录用的,由英德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研究决定是否递补人选。
(七)办理调动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调动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