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公安局招聘刑事技术助理公告(200人)
2016-11-22 13:40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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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需要,广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刑事技术助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人数及工作职责
(一)招聘职位:刑事技术助理(非编人员)。由广州市公安局统一调配使用,工作地点在越秀、白云、黄埔三个区,需要24小时轮流值班(工作环境以户外为主,适合男性)。
(二)招聘人数:200名。
(三)工作职责:协助民警开展现场勘查等辅助性工作。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参与邪教活动;品行端正, 诚实守信,无犯罪记录。
(二)报考人员须为本科学历及以上毕业生并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报考人员须于2016年11月18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校在读学生不得报考。
(三)报考年龄要求:18至30周岁(即1986年11月18日至1998年11月18日出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精神病史,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临场应变能力;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裸眼视力4.6以上,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5米以上。
(五)具有良好体能、技能,责任心强,勇于担当,能吃苦耐劳的优秀青年。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有关规定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方法
(一)网络报名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考生自行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报名,报名时间11月18日21:00至11月21日24:00时,逾期不接受报名。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确定符合条件后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全国事业单位招聘网(http://www.qgsydw.com/),按照网站提示的步骤进行报名,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系统审核。报名系统将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及打印准考证。经资格初审通过并确认报名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23日9时至26日9时期间,登陆原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一经审核通过,不能更改。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