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招聘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公告(38名)(5)
2016-12-06 16:16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取消聘用的,我院可以按照考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内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其他人选。
六、薪酬待遇和劳动合同
获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一)合同制检察官助理岗位:
税前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社保和公积金等)4500元/月。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年终根据绩效考核发放绩效奖励。
(二)合同制司法警务助理岗位
税前工资(包含个人应缴社保和公积金等)2900元/月,另根据工作表现发放绩效考核奖励。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工资按80%支付。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过程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招聘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的,不得参加。
(三)招聘工作由广州市从化区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7912681
咨询时间:逢工作日9:00-11:30,14: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