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市榕城区2016年赴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招聘医疗人员(115名)(2)
2016-12-06 16:22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卫生人才网
报名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榕城区卫计局属下相应事业单位招聘展位。
(二)报名要求:网上报名需提供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业成绩表电子版,2017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高校的学历证明书电子版(含个人信息、毕业时间、学历和专业名称(含专业方向)、由学校学生处或学院(系)出具),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和暂缓就业协议书电子版。
现场报名须提供:报名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学业成绩表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供高校的学历证明书(含个人信息、毕业时间、学历和专业名称(含专业方向)、由学校学生处或学院(系)出具),已办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
所提供资料要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资格。每位毕业生只能报一个职位,报考多个职位者取销报名资格,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否则取消招聘资格。
(三)面试
面试地点:广东医科大学东莞校区(具体地点另通知)
面试时间:2016年12月18日下午(具体另通知)。考生在面试前30分钟到候考室抽签确定面试顺序并签名。
1、面试评委构成。本次面试设评委7名,设主评委1名。
2、现场面试。在主评委主持下开展面试,主评委负责面试的组织、提问,其他评委可以结合本专业的问题补充提问。每人面试时间15分钟,考生在面试过程中不得自报姓名或有关表明个人身份的信息,违者取消面试资格。面试程序:回答面试题目,评委提问。每人面试总分为100分。
3、初定招聘人选。面试成绩为招聘的唯一依据。七名评委的评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5位评委的平均分为面试得分,平均分保留小数点后二位,面试得分低于75分的为不合格,不予招聘。面试结果在榕城区政府网(网址http://www.jyrongcheng.gov.cn/List.aspx?q_cid=6)和广东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http://xsgzb.gdmc.edu.cn/)网页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
根据各职位招聘人数和考生的面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初定招聘人选。初定人选应于2017年2月底前与用人单位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考生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协议书及补充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按同一职位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且愿意受聘的考生递补,递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15日。协议书一经签订,具有法律效力,因违约或体检、考核不合格所缺职位,不再顺延递补。
(四)体检和考察
1、体检。区卫计局组织对初定招聘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2、考察。经体检合格进入考察的人员须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书》。区卫计局负责对被考察人进行考察,考察内容包括考察对象的政治表现、学习成绩、实习情况、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同时审查应聘人员学生档案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核实应聘资格的真伪等。经考察,有严重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或毕业生就业安置政策的,不予聘用,已签就业协议书解除,所缺职位不再顺延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