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广州市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聘残疾人社区专职委员(8人)(2)
2016-12-21 18:03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资格审查
由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考领导小组对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三)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后,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到1:3方才开考,若报名人数不足,则视具体情况由黄埔区残疾人联合会招考领导小组决定招考工作安排。
考试采用笔试和面试方式进行,占分比为5:5。
1.笔试
(1)综合科。科目为《综合知识》一门,总分100分。包括:残疾人法律法规、社会工作实务、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公文写作等内容。
(2)计算机应用考试。包括:公文格式、文档编辑、电子表格制作和应用等。
2.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养,包括仪表举止、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
(四)资格复审
复审对象按考生总成绩(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招考职位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若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则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排序)。
考生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鉴定等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复审,已婚者须同时提交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复审资料的,取消体检资格,按入围总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由黄埔区残联办公室组织统一体检。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录用等情况的,则按入围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
经体检合格者,按照考试、组织考察的成绩总和由高到低的排名次序确定拟聘人选。
(七)公示
拟聘用人选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