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云浮市云安区卫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43名公告
2017-03-31 15:18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卫生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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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我区卫生计生优质服务水平,做好卫生和计划生育医疗服务工作,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云浮市云安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组织云浮市云安区人民医院、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及镇级卫生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性质
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镇级卫生院(经费实行财政补助一类拨付);区人民医院(经费实行财政补助二类拨付)。
二、招聘名额
全区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3名,其中:区人民医院9名、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名、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4名、镇级卫生院27名。
三、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7年应届、往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其中:
(一)年龄:35周岁以下;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至45周岁(1982年4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二)学历:1、报考区直事业单位要求取得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2、报考乡镇事业单位要求取得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具备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可放宽到国家认可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薪酬待遇
(一)尚未取得相应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的报区卫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社局备案,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在合同期内取得相应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的人员,工作考核合格的办理入编聘用手续,否则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一经办理入编聘用,纳入我区卫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并享受相关工资等福利待遇。签订3年劳动合同的人员在3年劳动合同期内参照事业单位同等学历人员套改的工资标准确定工资待遇,并按劳动合同管理。
(二)取得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和参加全国医学专业技术考试成绩合格但未领取执业(含执助)、从业资格证书的由各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入编手续和签订聘用合同,在职人员可办理有关调入手续。上述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合格者予以终止试用期和聘用关系。
五、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内2015年、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