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招聘行政辅助类政府购买服务人员3名公告(2)
2017-07-19 15:20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事业单位招聘网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具体笔试、面试时间地点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发出的考试通知为准。)
(一)笔试
1.笔试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组织实施。笔试成绩按100分计算。
2.考试时间、地点详见考试通知。
3.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并同时予以公布,对于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岗位,按实际参加笔试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进入面试。
(二)面试
1.持面试通知和有关证件材料到我局办公室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一并提交以下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3)提供工作阅历的相关证明及证件和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照2张。应聘者必须对提供的证件及资料负责,凡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2.面试成绩按100分计算;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满分200分,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考试总成绩未达到120分者,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考察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及招考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按成绩高低在具备候选资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具体安排,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身体健康状况、工作或学习表现;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体检及考察不合格人员,经审定,取消应聘人员的拟聘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同一岗位中按报考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选名单在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请直接向我局反映。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的程序和权限办理聘用手续。本次公开招聘事宜,具体由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举报电话:0763-3867722,传真:0763-3867191
附件1:岗位资格条件及要求表.doc
附件2:报名表.doc
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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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清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