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远英德市国土资源局招聘协管员6人公告
2017-10-24 14:57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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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和加强基层国土资源监管队伍建设,根据《清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健全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队伍加强乡镇(街道)执法监察工作的实施意见(清府办函〔2016〕198号)》和《英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英德市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队伍实施方案的通知(英府办〔2017〕11号)》的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职位
我局拟公开招聘执法监察协管员6名(详见附件3)。
二、招聘人员工作职责
(一)基层工作的乡镇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协管员,需要在乡镇进行国土执法监察工作(外业为主),开展国土资源日常动态巡查,同时协助基层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基本农田、耕地的管理等工作,积极劝阻、制止并及时向市国土资源局报告各类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
(二)宣传国土资源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三)不得泄漏工作中接触到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无违法违纪记录,热心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能适应基层工作。
(三)要求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学历条件可放宽到高中、技工学校或职业高中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要求35岁以下(1982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六)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参加招聘:
1.正在接受立案审查,或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在处分期内或受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未解除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