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清新区2017年下半年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人公告
2017-11-02 17:03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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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清远市清新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身心健康。
(二)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人员,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清远市清新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经粤东西北乡镇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已被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能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
2017年11月20日至22日,每天上午08:45—11:50;下午14:45—17:10。
(二)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多个岗位的,取消报名资格)。报名时需填写《清远市清新区2017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自行在网上下载并双面打印),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3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持本人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资格证书等。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