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清远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招聘30名综合执法协管员公告
2018-05-21 16:42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事业单位招聘网
清远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发布:2018年清远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招聘30名综合执法协管员公告,更多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获取更多关于清远市事业单位考试资讯的相关内容,请关注清远事业单位招聘网!
因工作需要,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国家承认高中或以上同等层次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23日之后出生);
(三)具有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各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详见《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岗位表》(附件1);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3.曾因超生被有关部门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二、报名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费用。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核,符合考试资格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8年5月23日至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30。
报名地点: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组织办公室。
联系电话:0763-4272702。
(二)报名要求:
1、部分岗位有专业要求,报考人员须按《广东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3)进行报名,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学位种类不等同于报考专业。
2、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填写《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公开招聘综合执法协管员报名表》(附件2),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彩照2张(同版)及如下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军人退伍证等。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提交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以上各项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A4纸的复印件各1份,审核后留下复印件退回原件。
三、面试
对通过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实行结构化面试,面试由石角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面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满分为100分,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成绩相同的,则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仍无法确定名次,采取抽签办法确定。
四、体检和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五、聘用
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再正式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手续。
如出现岗位空缺,可在报考同一类岗位考生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调剂聘用,不愿接受调剂的考生可放弃补聘机会。
六、薪酬待遇
石角镇综合执法协管员属于政府自行聘用人员,非事业编制人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石角镇政府自行聘用人员待遇标准。
七、其他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准考证是考生参加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考生参加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证件不齐或证件与报名登记表不一致者,不得参加考试。
(三)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公开招聘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附件:
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
以上是2018年清远佛冈县石角镇人民政府招聘30名综合执法协管员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清远市事业单位考试资讯,清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敬请关注清远人事考试网。
(编辑:清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