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三次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4人)
2016-12-06 16:02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事业单位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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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三次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4人)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139号)、《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发〔2013〕108号)和《广州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问答(一)》(穗人社发〔2010〕128号)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广州港务局港航发展研究中心的发展需要,遵循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特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用人单位、岗位
(一)用人单位:广州港务局港航发展研究中心
(二)拟招聘人数:4名(详见招聘职位表)。
三、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条件、任职资格、职业资格要求;
4、身体健康;
5、非广州市户籍人员应符合穗府〔2014〕10号文规定的广州市户口迁入条件;
6、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行为;
7、具备职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条件
1、详见附件1岗位需求表
2、招聘条件中所涉及的年龄计算以2016年1月1日为界,如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考生须于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龄要求以此类推。
3、2017年国内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工作经历年限计算截止至2016年11月30日,以社保缴费记录为准,在校期间购买社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