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港务局直属事业单位2016年第三次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4人)(2)
2016-12-06 16:02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事业单位招聘网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
1、招聘报名时间:
2016年12月21日(星期三)至2016年12月23日(星期五)
上午9:30-11:00,下午14:30-16:00。报名地点:广州港务局港航发展研究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麦一街5号404室)。
2、考生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本人身份证、小一寸相片2张、结婚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计划生育证明等材料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以及本人简历。
不能到现场报名的,请将以上材料于2016年12月23日11时前寄达广州港务局港航发展研究中心(广州市海珠区同福东路麦一街5号404室,邮编:510220)
(二)考试和录用
考试由笔试、面试组成。开考比例所有职位不低于1:3。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形式,成绩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绩为60分,依笔试合格者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1)笔试时间:2016年12月28日上午9:30-11:30;
(2)笔试地点: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笔试形式:闭卷考试;
(4)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包含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素质和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技术知识;
(5)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2、资格审查和面试
笔试成绩公布后以成绩高低顺序从笔试合格者中按照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的人员名单。若笔试成绩合格者人数低于以上职位的比例要求,则所有笔试合格人员均进入资格审查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在广州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网、广州港务局公众信息网上公布。
(1)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者方可参加面试。
参加资格审查者应提供以下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本人身份证、小一寸相片2张、结婚证、户口簿、计划生育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材料等原件及1份复印件(A4规格)以及本人简历。并提供由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学位鉴定证明(可到广东省高教厅办理)。2017年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如果部分高校尚未下发就业协议书或就业推荐表,可提供经教务处盖章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暂缓就业的往届毕业生提供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