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远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招聘12人公告(2)
2017-10-25 13:53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方式:现场报名。报考者需自行下载填写并双面打印《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携带本人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内前来报名地点现场报名。
(二)资格初审:
我院收到报名材料后,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发给准考证,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三)注意事项:
报考者要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七、招聘程序
(一)考试。由笔试、面试两项得分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申论(不指定考试参考书),采取闭卷形式。满分100分,占总成绩40%。
2、面试。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若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视报名情况、笔试成绩调整进入面试人数。
3、成绩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体检、考察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
4、资格审核情况、进入笔试人员名单、笔试时间、地点、发放准考证,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地点、考生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等事项将在连州市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网(http://www.gdlianzhou.jcy.gov.cn)公布,我院不再另行通知。
(二)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2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缺额根据实际需要按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
(三)考察。考察包括考核与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由连州市人民检察院进行考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而产生的职位空缺则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方可对其考察。
(四)公示。根据考生总成绩和体检、政审情况,经我院党组会议研究确定拟招聘人选后,在连州市人民检察院阳光检务网(http://www.gdlianzhou.jcy.gov.cn)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或者经查投诉不实的,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60天,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拟聘用人员经公示,被投诉查实不能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辅助人员不列入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
八、其它事项
本次公开聘用的具体事宜,由连州市人民检察院政工科负责解释。
联系人:林智亮、欧灿华。
咨询电话:0763-3178686。
连州市人民检察院
2017年10月23日
附件:2017年连州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法辅助人员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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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清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