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远市公安机关公开选调53名人民警察公告
2017-10-26 13:32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市公务员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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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市公安队伍建设,清远市公安机关决定利用空缺编制公开选调人民警察53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表 (详见附件1)
二、公开选调对象
公开选调对象为全国范围内已完成公务员登记,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不含具有警察身份的公务员。
三、公开选调条件
(一)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工作表现好,具备一定的综合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熟悉计算机常用办公软件操作,同时要求具备一定文字综合能力;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经体能测评合格,能胜任拟任工作岗位要求;
6、所在单位同意报考。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或取消选调资格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过行政处分和党内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未满协议或其他规定最低服务年限及其他不允许转
任的;
4、不服从选调单位工作安排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办法
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统一登陆南方人才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http://sydw.job168.com/common/onlineApply)报名。报名时间定于2017年10月30日8:30至2017年11月3日17:30。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选调公告,清楚职位资格条件,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陆报名系统,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报名确认。本次网上报名仅对考生照片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不对报名资格条件以及报考职位要求有关条件等进行审查,考生须对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3、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如遇到技术操作问题,请于报名期间内拨打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20-85585832;0763-3463366。
五、选调程序
(一)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理论功底、综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采用闭卷方式,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笔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笔试准考证打印时间为11月6日至10日,笔试时间为11月11日,具体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招考单位不再通知到考生本人。
(二)资格审查。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选调职位1:3的比例依序确定资格审查人选,入围资格审查考生人选和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以通知为准,并在清远市公安局网站(http://www.qyga.gov.cn)发布。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登记表》、身份证、户口簿、所需学历及学位以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所有证书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并提供学历及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2、《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须加具与原件相符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资格。凡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体能测评和面试的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依次递补资格审查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