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清远市环境保护局招聘15人公告(2)
2017-11-13 09:21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卫生人才网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附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考生须诚信报考、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2.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方可报考,并必须在资格复审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3.2017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7月30日前取得资格证书。
4.随军家属报名后可以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四、考试
采用笔试+面试的方式。
(一)笔试
笔试总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11月25日(地点:见准考证)。内容为基础知识及岗位相关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在10个工作日内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定于2017年12月11-13日进行,在清远市清远大厦8楼会议室举行,每人限20分钟内,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顺序通过现场抽签决定。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天公布。
(三)成绩计算
考生笔试和面试按百分制折算合计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即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日公布。根据报考职位人数按总成绩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选。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优先。直接进入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记为考试总成绩。
考生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体检、考察人选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为1:1。考试结果在清远市环保局网站公布。
五、体检
(一)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按招聘岗位与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且依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在成绩合格的人员中确定体检对象。
(二)组织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
六、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件精神,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含计划生育)、工作或学习表现等情况,以及应聘资格条件的真实性。
七、递补
如出现体检不合格和考生放弃体检,或公示、考察不通过和放弃录用的,可从成绩合格以上的考生中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清远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薪酬待遇
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年薪标准按照《清远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办法》(清府办〔2016〕20号)确定。
十、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参加笔试、面试、体检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入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或体检。
(二)本次招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此公告由清远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以上是2017年清远市环境保护局招聘15人公告的全部内容,更多关于事业单位考试资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敬请关注清远人事考试网。
(编辑:清远华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