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集中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公告
2021-11-09 14:30 清远人事考试网 来源:清远教师招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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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 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和《关于广东省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 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清远市笔试合格分数线及有关事项的公告》要求,现就我局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 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核对象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职位1:5的比例参加资格审核,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资格审核,名单详见附件1。
二、时间和地点
资格审核的时间为2021年11月10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共1天,审核的地点为:清远市清城区鹿鸣路清远大厦810会议室,咨询电话:0763-3362467。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审核资格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三、资格审核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登记表》一份(网上报名打印版,考生签名确认,不得涂改);
3.二代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原件和正反两面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户口本户主页及本人页;集体户口的可以不提供户主页原件,但必须在复印件上加盖与原件相符的章和集体户口单位章);
5.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6.2019、2020、2021年(博士研究生放宽至2016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自毕业证书落款之日起至报名首日(2021年7月19日)时未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人事或劳动关系的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
7.个人征信报告;
8.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而以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9.属“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服务基层项目证明(证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0.委培生或定向生应当由委培或定向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所在院校同意;
11.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须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有关证明材料;
12.考生承诺书(附件2);
13.招聘岗位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注:复印件须由考生签名并加具“所提供材料真实有效”意见,全部证明材料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面试通知
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面试环节,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一)疫情防控。请考生登录http://rsks.gd.gov.cn/zwgk/gzdt/content/post_3499843.html,认真浏览《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并严格按照该疫情防控须知要求执行。所有参加资格审核考生须提前在“粤康码”和电子行程卡等健康码上进行健康申报,进入资格审核现场应自行佩戴口罩,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引导,保持1米以上间隔有序进场,减少人员聚集,并接受检测体温(体温<37.3℃)、核查健康码,《广东省2021年下半年人事考试考生疫情防控须知》中明确不得参加考试的,不能参加本次资格审核。
(二)由他人代为现场资格审核的,代办人除需提供资格审核材料外,另需持报考人员的书面委托、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查看原件,收取复印件)。
(三)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或考生和有关单位提供的材料、信息不实的,取消考生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11月9日
原文标题: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下属事业单位2021年集中 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资格审核公告
文章来源:www.gdqy.gov.cn/qysthjj/gkmlpt/content/1/1465/post_1465665.html#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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